我的blog開了不足半年我談夢想的次數多到有點我自己也受不了
但我真的很慶幸自己跟別人不同的是我很早便找到要追隨的人
Hong Kong Fashion Week這四天我真的感受很深
首先真的要多謝Mary在我很倒霉的時間給我工作機會
(雖然我有時候不認同她的價值觀及做事方式)
2008年前我真的不會相信我這一世可以跟Vivienne見面
所以我以此作目標,作夢想
最後2008年11月我在香港跟她遇上
成為我認為自己一生最傳奇的一年
2010年開始了2個多星期我都不太順利
訪問約不了,Fashion Show也差點看不了
但最後我在Andreas三天的訪港行程跟他見了三次
我還給了上次跟婆婆的合照Christopher,Vivienne的Marketing and Merchandising Director
希望可以交回婆婆手中
怎麼也想不到能得到他的聯絡
還要我去London後可以找他
我不知道我在做那些事情的時候有多少人會取笑我很天真很傻
我也不介意別人認為我要達成的目標是否天方夜譚
我喜歡那種有目標而引發的推動力
我深信事在人為,我是好例子
我今年21歲但Vivienne早已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不能在沒有她的世界生活
我不是那些Fans只要求簽名,合照或閒談(這些我一早做過)
我希望跟她工作,為她宣傳,當她的成員
下個學期我將前往英國進修
之後我會是未來的Marketing Director
當不成的話我就是未來的Wyman
最差的情況我也可以當個Vivienne作品的collector吧
這個名銜應該會比「時裝達人」impressive吧
同學們,我以自己的經歷為你們打氣
如你認為我是白痴你就是白痴
加油去追夢
題外話:
真的要再次感謝各位跟我一同分享喜悅
不用感謝我的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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